隨建審告〔2022〕7號
湖北一興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企業以告知承諾審批方式取得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經實地核查,部分企業不滿足相應資質標準。我局于2022年4月28日發布了《關于實地核查建筑業企業的公示》(隨建審示〔2022〕9號),告知存在問題的申請企業在1個月內限期整改,但湖北一興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提交整改資料,且提交的整改資料經復審仍未達到相應資質標準要求。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決定依法撤回湖北一興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的行政許可。
如對本決定不服,被撤回資質的單位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隨州市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曾都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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